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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3/07

東吳大學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同等學力考生收件

依教育部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第八條辦理

收件日期:113年3月11日08:00起至113年3月12日16:00止

收件方式:將相關文件E-mail至招生委員會信箱 entrance@scu.edu.tw 

信件主旨:113學年度博士班同等學力考生資格審查資料

【送件考生注意事項】

 

※博士班同等學力報考考生相關資料於113年3月11日08:00起至113年3月12日16:00止Email後,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招生委員會(招生組),確認是否收到送件資料,以確保報考權益。

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