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2021/03/24

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及相關表單

境外學歷報考同意書.pdf
※凡持境外學歷 (含國外、香港澳門地區、大陸地區學歷) 報名本校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考生,務請填具同意書,併同學歷(力)證件影本,逕寄本校招生委員會,否則不予受理報名。

為提供考生更友善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甄試協助措施,特設置「東吳大學招生報名費及應試相關費用補助要點 」°凡符合資格考生除全部減免第二階段甄試報名費外,另補助應試當天交通費及住宿費,補助對象限考生本人。 交通費將於甄試當日報到時發放;住宿費則請填寫申請單(word  odt ),於甄試當日連同住宿收據,擲交學系;或於4月30日(五)前以掛號寄回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招生組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