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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3/03

東吳大學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同等學力考生收件

依教育部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第八條辦理

收件日期:114年3月10日08:00起至114年3月11日16:00止

收件方式:將相關文件E-mail至招生委員會信箱 entrance@scu.edu.tw 

信件主旨:114學年度博士班同等學力考生資格審查資料

【送件考生注意事項】

 

※博士班同等學力報考生相關資料於114年3月10日08:00至114年3月11日16:00Email後,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招生委員會(招生組),確認是否收到送件資料,以確保報考權益。

11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